《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方案》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2026-03-26 20:51:52   來源:息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4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方案》(息府辦函〔2022〕15號),現就政策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製定方案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和《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攻堅方案〉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以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為根本,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係,大力提升全縣食品安全治理水平,食品安全源頭治理有效,全程監管嚴格實施,食品安全狀況持續良好,企業主體責任全麵落實,違法犯罪行為受到嚴厲打擊,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積極推進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行動,有效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提升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滿意度。

  二、工作主要任務

  (一)全麵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一是強化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大財政投入,落實監管責任。二是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建設。三是全麵貫徹落實《息烽縣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息食安辦發〔2020〕3號)精神,深入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嚴把食品安全“六道關口”,健全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八大體係”,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十大行動”。

  (二)全麵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一是貫徹最嚴謹的標準。二是實施最嚴格的監管。三是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四是實行最嚴肅的問責。

  (三)全麵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責任分解表(附件2)。全麵落實各項創建目標任務,確保貴陽市順利通過省級初評和國家評價驗收。保持食品安全狀況良好。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80分以上,創建知曉率達到85%以上,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三、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評階段(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開展貴陽市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息烽縣工作自查自評,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附件2)進行全麵檢查,查缺補漏,及時整改,鞏固提升。加強創建宣傳,形成創建濃厚氛圍。

  (二)省級初評階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積極做好貴陽市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息烽縣攻堅工作,提前做好各項工作準備,進一步加大創建氛圍營造,開展2020-2022年印證資料收集整理、現場檢查點位和領導 訪談準備等工作,高標準迎接省食藥安委的初評,確保順利通過省級初評。

  (三)國家驗收階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進一步鞏固各項業務指標及宣傳工作,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印證資料收集整理、現場檢查點位和領導訪談準備等工作,高標準迎接國務院食安委驗收,確保驗收順利通過。

  四、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形成黨政統籌、條專塊統、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統籌兼顧,要將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列入2022年重點工作,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麵予以充分保障,要加大食品安全經費投入,切實滿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

  (三)分解落實責任。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任務重、標準高、涉及麵廣,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強化大局意識和協作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創建工作的強大合力。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縣融媒體中心要相互加強溝通對接,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廣泛宣傳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督查考核。加強縣、鄉(鎮、街道)兩級聯動,縣政府食藥安辦要會同縣委督辦督查局,建立常態工作督查、考核機製,采取日常檢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訪、聯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報創建攻堅和迎檢工作情況。對無故未完成創建任務、影響評價驗收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名詞解釋

  1.食品安全“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

  2.食品安全“六道關口”:產地環境安全關、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安全關、糧食收儲質量安全關、食品加工質量安全關、食品流通銷售質量安全關、餐飲服務質量安全關;

  3.健全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八大體係”:食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體係、食品安全屬地責任體係、食品安全監管治理能力體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係、食品安全風險預警交流體係、食品安全應急處置體係、食品產業發展支撐體係、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係;

  4.“十大行動”:風險評估專項行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食品生產“小作坊”提質行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保健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專項行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雙安雙創”示範引領行動、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專項行動。

  5.“三小治理”:小加強對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管理。

  6.“兩下一上”:責任向下移、資源往下沉、執法靠上限

  編輯:楊秀攀

  統籌:張強

  編審:魏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