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6-03-26 20:51:26 來源:息烽縣人民政府網
各鄉鎮人民政府、永陽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省屬、市屬駐縣機構,縣屬企事業單位:
《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2022年3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係,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規範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積極推進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行動,有效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提升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信心及滿意度。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攻堅方案的通知》(築府辦函〔2022〕28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務
按照《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攻堅方案》工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強化推進全縣食品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建設。大力推進貴陽市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構建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確保圓滿完成我縣各項創建任務。
(一)全麵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一是強化黨政同責、分級負責,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加大財政投入,落實監管責任。將食品安全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所占權重不低於3%)、地方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考核、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健全考核評價與責任追究機製。二是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建設。深入實施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製,重點做到“兩下一上”(責任向下移、資源往下沉、執法靠上限)。認真把好三個“關口”(汙染關、產銷關、生產關)。突出對關鍵領域、重點環節的治理,抓準食品藥品安全的“牛鼻子”,抓農貿市場、抓大型商超、抓明廚亮灶、抓冷鏈物流等。三是全麵貫徹落實《息烽縣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方案》(息食安辦發〔2020〕3號)精神,深入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嚴把食品安全“六道關口”,健全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八大體係”,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放心“十大行動”。
(二)全麵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一是貫徹最嚴謹的標準。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培訓。引導企業製定實施嚴於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二是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創新監管理念、監管方式,堵塞漏洞、補齊短板,推進食品安全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建設。強化法治理念,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從嚴懲處違法犯罪行為,嚴把從農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線。三是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健全行刑銜接、行紀銜接製度。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要求,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手段,對違法企業及其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大幅提高違法成本,實行食品行業從業禁止、終身禁業,對再犯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四是實行最嚴肅的問責。壓實各職能部門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業管理責任,將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對貫徹落實有關食品安全工作決策部署不力、履行職責不到位、給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監管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假作為的,依法依規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全麵落實《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責任分解表(附件2)。一是對標對表,精準施策。突出黨政同責、屬地管理、齊抓共管,堅持問題導向,全麵落實各項創建目標任務,確保貴陽市順利通過省級初評和國家評價驗收。二是強化責任落實。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合力統籌創建各項工作,壓實工作責任,細化量化任務指標,倒排工期,抓好工作落實。三是加強能力建設。強化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保障監管所需的人、財、物投入,落實基層裝備,強化監管專業化,開展檢驗檢測,強化應急處置,加強風險交流,強化科技支撐。四是保持食品安全狀況良好。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80分以上,創建知曉率達到85%以上,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五是突出示範引領。強化在信用監管、機製創新,以及“三小”治理、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社會共治、科技創新等方麵取得突破,打造一批可學習、可複製的示範和亮點。六是多方協作,全麵推進。充分調動各鄉(鎮、街道)、縣直各有關部門力量和資源,多措並舉,多元共治,推進多層次、全方位創建工作。七是強化督導考核,嚴肅考核與責任追究。加大此項工作在年度食品安全評議考核中所占權重,對因不擔當、不作為,推諉扯皮、拖遝應付、工作不力導致在評價驗收中丟分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
二、工作步驟
(一)自查自評階段(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開展貴陽市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息烽縣工作自查自評,各部門、各鄉(鎮、街道)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附件2)進行全麵檢查,查缺補漏,及時整改,鞏固提升。加強創建宣傳,形成創建濃厚氛圍。
(二)省級初評階段(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對前期自查自評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抓好整改提升。積極做好貴陽市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息烽縣攻堅工作,提前做好各項工作準備,進一步加大創建氛圍營造,開展2020-2022年印證資料收集整理、現場檢查點位和領導訪談準備等工作,高標準迎接省食藥安委的初評,確保順利通過省級初評。
(三)國家驗收階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按照省級初評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提升,全力開展好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工作。進一步鞏固各項業務指標及宣傳工作,進一步完善和提升印證資料收集整理、現場檢查點位和領導訪談準備等工作,高標準迎接國務院食安委驗收,確保驗收順利通過。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形成黨政統籌、條專塊統、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製定創建工作方案,壓實創建工作責任,進一步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對標對表紮實推進創建工作。
(二)強化工作保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統籌兼顧,要將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列入2022年重點工作,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麵予以充分保障,要加大食品安全經費投入,切實滿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要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製,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管理,確保經費使用依法、規範、高效。
(三)分解落實責任。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任務重、標準高、涉及麵廣,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強化大局意識和協作意識,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創建工作的強大合力。要堅持問題導向,要建立創建工作責任清單、問題清單、整改清單,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於重視不夠、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各部門、各鄉(鎮、街道)、縣融媒體中心要相互加強溝通對接,采取全方位、多形式廣泛宣傳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營造人人關心食品安全,人人參與創建工作的濃厚氛圍。
(五)強化督查考核。加強縣、鄉(鎮、街道)兩級聯動,縣政府食藥安辦要會同縣委督辦督查局,建立常態工作督查、考核機製,采取日常檢查、定期巡查、明察暗訪、聯合督查等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定期通報創建攻堅和迎檢工作情況。對無故未完成創建任務、影響評價驗收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1.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息烽縣攻堅工作領導小組
2.《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
責任分解表
附件1
貴陽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
息烽縣攻堅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何 明(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
執行副組長:康莉娜(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羅緒祥(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羅 鵬(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劉 華(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石忠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汪 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張鵬博(縣城鄉三變改革服務中心副主任)
姚 雲(縣城鄉三變改革服務中心副主任)
縣紀委縣監委、縣檢察院、縣法院、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委督辦督查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教育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商務局、縣文體廣電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療保障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息烽分局、縣機關事務中心、團縣委、縣供銷社、縣科協、永陽街道辦事處、永靖鎮人民政府、小寨壩鎮人民政府、溫泉鎮人民政府、九莊鎮人民政府、西山鎮人民政府、石硐鎮人民政府、養龍司鎮人民政府、流長鎮人民政府、鹿窩鎮人民政府、青山苗族鄉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為縣領導的,由常務副職擔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政府食藥安辦),負責貴陽市創建攻堅息烽縣工作日常事務,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縣政府食藥安辦主任)楊明傑任主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縣政府食藥安辦副主任)陳傑任副主任。
附件2
《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責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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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要點 |
評價內容 |
評價方式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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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工作(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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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政同責 (3分) |
(1)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製規定》要求,將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點工作納入黨委和政府跟蹤督辦內容,結合巡察工作安排對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進行檢查。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委督辦督查局 縣紀委縣監委 縣委巡察辦 縣政府食藥安辦 |
各鄉(鎮、街道),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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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下一級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將確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為衡量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的重要指標。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委督辦督查局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委組織部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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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黨政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敢於作為、勇於擔當、履職盡責的,給予表彰獎勵;對履職不力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委督辦督查局 縣委組織部 縣紀委縣監委 |
各鄉(鎮、街道),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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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機製 (2分) |
(4)加強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建設,食品安全辦綜合協調作用有效發揮。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各鄉(鎮、街道),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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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信息通報、形勢會商、風險交流等工作機製健全並有效運行。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公安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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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示範城市創建工作機製,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示範創建工作。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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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規製度 (1分) |
(7)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關規章製度,法規製度健全。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教育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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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風險監測 (2分) |
(8)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通報、會商、報告機製健全並有效運行。 |
資料審查 |
縣衛生健康局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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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品汙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網絡覆蓋全部縣級行政區域。 |
現場檢查 |
縣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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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源性疾病監測醫療機構及時報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和病例。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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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源頭治理 (3分) |
(11)全麵推行耕地分類管理,在安全利用類耕地落實品種替代、水肥調控、土壤調理等農藝措施;在嚴格管控類耕地落實種植結構調整等措施。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縣自然資源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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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禁止汙水灌溉,嚴禁將城鎮生活垃圾、汙泥、工業廢物直接用作肥料。 |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息烽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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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嚴格落實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和使用記錄等製度。 |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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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殘留高風險農藥淘汰工作。 |
資料審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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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嚴格執行生豬定點屠宰製度,加強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規要求出廠入市。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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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健全製度機製,實行病死動物及畜禽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生態環境局息烽分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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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糧食質量 (3分) |
(17)嚴格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嚴把糧食收購、儲存、銷售出庫質量安全關。 |
現場檢查 |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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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製,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實施定點收購、分類儲存、定向銷售、閉環處置,不得作為食用用途銷售。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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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按要求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工作,庫存糧食質量監測覆蓋比例不低於庫存數量的25%,庫存糧食監測發現問題處置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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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糧食烘幹服務設施滿足需要。 |
現場檢查 |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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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過程監管 (5分) |
(21)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麵實行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動態管理。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生產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督促企業生產經營過程持續合規。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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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持續加大乳製品、肉製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風險防控力度。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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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實施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告知承諾。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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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企業體係檢查年度覆蓋率達到100%,體係檢查問題整改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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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體係檢查年度覆蓋率達到轄區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總數的20%以上,體係檢查問題整改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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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實行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製和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製。 |
現場檢查 |
縣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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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校園食品安全春秋兩季開學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教育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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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嚴格執行關於全麵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自然資源局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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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過程監管 (5分) |
(28-2)嚴格執行關於全麵禁止長江流域禁捕。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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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嚴格執行反食品浪費等有關規定。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發展改革局 |
縣商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教育局、縣機關事務中心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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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品抽檢 (2分) |
(29)按計劃要求均衡推進完成食品抽檢任務。監督抽檢計劃和評價性抽檢計劃完成率均達到100%。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完成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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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食品安全各環節和業態監督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在產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抽檢(含省級)覆蓋率達到100%。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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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監督抽檢結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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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執法辦案 (3分) |
(32)有力推進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立案率和辦結率達到100%,無程序違法等嚴重問題導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敗訴的食品安全違法案件。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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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製有效運行,涉案物品檢驗與認定、信息通報、線索核查和處置等工作落實到位。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公安局 縣檢察院 縣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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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嚴厲打擊食品走私等違法犯罪行為,嚴控走私凍品、活體動物等流入國內市場,對查獲的走私凍品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
資料審查 |
縣商務局 |
縣檢察院、縣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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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要求,依法對違法企業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實行食品行業從業禁止、終身禁業,對再犯從嚴從重處罰。 |
資料審查縣法院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公安局 縣檢察院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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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集中整治 (2分) |
(36-1)集中整治網絡餐飲安全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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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集中整治農村假冒偽劣食品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公安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供銷社 縣商務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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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集中整治非法添加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
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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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集中整治農獸藥殘留超標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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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集中整治保健食品行業違法生產經營和營銷、欺詐誤導消費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文旅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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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集中整治 (2分) |
(36-6)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監管等群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取得顯著成效。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教育局 縣民政局 團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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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會共治 (4分) |
(37-1)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規行約,發揮行業自律作用。 |
資料審查 |
縣民政局 |
縣商務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市場監管局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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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引導各方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開展社會監督、科普宣傳、誌願服務等。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科協 團縣委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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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建立專兼職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建立並落實管理製度。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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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落實普法責任製,持續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國家標準、科學知識的宣傳教育。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司法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科協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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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持續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教育局 縣公安局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科協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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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開展校園食品安全與營養教育。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教育局 |
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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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工作時間內12315熱線接通率達到90%以上。完成市場監管投訴舉報線上線下一體化,統一應用全國12315平台處理食品類投訴舉報業務。食品類消費投訴按時辦結率達到98%以上。 |
現場檢查 查看全國12315平台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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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能力建設(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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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投入保障 (2分) |
(41)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持續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需要。 |
資料審查 |
縣財政局 |
縣政府食藥安辦、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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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層裝備 (2分) |
(42)基層監管機構裝備配備、檢驗檢測設備齊全,辦公業務用房、執法車輛等滿足監管工作需要。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縣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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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監管專業化 (3分) |
(43)縣級市場監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將食品安全監管作為首要職責,監管力量滿足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從事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的專業化比例達到70%以上。 |
資料審查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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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加大公安機關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專業力量、專業裝備建設力度,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打擊食品安全犯罪,強化辦案保障。 |
資料審查 |
縣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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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覆蓋率達到100%,每人每年培訓時間不低於40學時。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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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檢驗檢測 (3分) |
(46)年均食品安全抽檢量達到4批次/千人,針對農藥獸藥殘留的食品抽檢量達到2批次/千人。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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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本地區檢驗檢測機構具有監督抽檢項目中相應的檢驗能力。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衛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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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基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係得到穩定加強。 |
資料審查 |
縣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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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應急處置 (2分) |
(49)及時修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完善事故調查、處置、報告和信息發布工作程序。 |
資料審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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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近兩年以市政府或市級食品安全辦名義開展食品安全實戰應急演練。 |
資料審查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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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風險交流 (1分) |
(51)組織相關部門、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及其技術機構,和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新聞媒體等,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原則,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進行溝通交流。 |
資料審查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衛生健康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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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科技支撐 (2分) |
(52)建成國內一流的食品安全技術支撐機構或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創新研究。 |
資料審查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市場監管局 |
縣財政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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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將食品安全納入本地科技計劃,加強食品安全領域科技創新,引導食品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機製。 |
資料審查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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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加強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設,開展追溯演練,實現快速精準追溯。 |
查看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台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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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產經營狀況(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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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管理責任 (3分) |
(55)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製度,設置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加大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投入。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教育局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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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定期對從業人員及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開展培訓考核,本地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人員每年參加食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等集中培訓不低於40學時,監督抽查考核合格率達到95%以上。 |
現場檢查 查看“食安員抽考”APP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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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依法登記建檔或備案。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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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過程控製 (9分) |
(58)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對食品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自評自查,主動監測其上市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對存在隱患及時采取風險控製措施。食品生產企業自查風險報告率達到100%。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生產加工經營過程嚴格執行食品生產經營安全相關規範要求。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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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規模以上食品生產企業、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實施良好生產規範、危害分析與關鍵控製點體係等管理體係。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統計局、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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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主要原材料穩定可控,對供應商定期審核或建設自有自控奶源基地,產品出廠全項目批批自檢。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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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特殊食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注冊或備案的技術要求組織生產,產品標簽標識及說明書標注規範,與注冊或備案內容一致。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查報告率和發現問題整改率達到100%。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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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超市開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諾”活動並定期開展自查。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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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食品經營者經營規範,無虛假誇大宣傳行為。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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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餐飲服務單位嚴格執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經營過程、場所環境、人員管理等符合相關規定,餐廚垃圾集中收集處置。發展連鎖經營和中央廚房,快餐、團餐等大眾餐飲服務規範,餐飲行業標準化水平提升。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縣商務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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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學校食堂、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經營安全相關規範要求,全麵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
現場檢查 |
縣教育局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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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學校食堂以肉蛋奶、米麵油等食品原料為重點,實行大宗食品集中定點采購製度。 |
現場檢查 |
縣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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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製度,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市場自查、信息公示、督促入場銷售者依法依規從事銷售活動等管理責任。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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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食品銷售連鎖企業總部、大型食品批發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建立並落實食品安全自查製度,自查報告率達到100%。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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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網絡訂餐第三方平台落實食品安全自查製度,對入網餐飲服務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入網審查、信息公示和抽查監測等。完善網絡訂餐在線投訴和售後維權機製。嚴格落實廣告發布責任和要求。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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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產品追溯 (1分) |
(70)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係,確保記錄真實完整,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
現場檢查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商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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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責任保險 (1分) |
(71)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學校食堂、農村集體聚餐、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有條件的中小企業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
資料審查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教育局 |
縣財政局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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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誠信文化 (1分) |
(72)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誠信守法教育活動,建設誠信守法企業文化。 |
現場檢查 |
縣委宣傳部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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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品安全狀況(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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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群眾滿意度 (10分) |
(73)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達到80分以上,根據實際測評結果進行折算。 |
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測評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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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創建知曉率 (5分) |
(74)食品安全示範創建工作知曉率達到85%以上,根據實際測評結果進行折算。 |
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測評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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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抽檢合格率 (5分) |
(75)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根據實際抽檢結果進行折算。 |
根據相關部門掌握情況進行評價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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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示範引領(40分,必選項25分、自選項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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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信用監管 (必選項,10分) |
(76)健全信用監管製度機製,建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將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信息及時歸集到企業名下。強化信用信息運用,進行信用分級,實施分類監管。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
縣發展改革局 縣政府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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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智慧監管 (必選項,10分) |
(77)推進信息化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及時歸集和綜合運用相關數據,提高監管效能和水平,實施智慧監管。進口冷鏈食品實現快速精準追溯。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商務局 縣教育局 |
縣發展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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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機製創新 (必選項,任選2項,5分) |
(78)在健全食品安全評價和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測評等指標體係方麵形成示範性經驗做法。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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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在創新製度機製,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麵形成示範性經驗做法。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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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在創新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製方麵形成示範性經驗做法。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農業農村局 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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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在健全行刑銜接、行紀銜接製度機製方麵形成示範性經驗做法。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公安局 縣檢察院 縣法院 縣紀委縣監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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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在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方麵形成示範性經驗做法。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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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三小”治理 (5分) |
(83)綜合治理食品小作坊、食品攤販、小餐飲,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改進生產經營條件。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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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 (5分) |
(84)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整治,全麵提升農村食品安全綜合治理能力。建立規範的農村食品流通供應體係,淨化農村消費市場。開展農村食品經營店規範化建設。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商務局 縣供銷社 縣公安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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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5分) |
(85)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達到100%,接受社會監督。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教育局 縣市場監管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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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科技創新 (5分) |
(86)引導開展食品安全領域科技創新,加強新技術成果在食品安全監管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應用。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縣市場監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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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質量發展 (5分) |
(87)調整優化食品產業布局,通過引導食品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建立優質原料生產基地及配套設施、加強與電商平台深度融合、打造有影響力的品牌等方式,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商務局 縣市場監管局 縣供銷社 縣衛生健康局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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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社會共治 (5分) |
(88)建立健全社會共治製度機製,創新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形式,有效治理造謠傳謠、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委宣傳部 縣農業農村局 縣市場監管局 縣科協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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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其他創新舉措 (5分) |
(89)創建城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創新監管舉措,取得顯著成效。 |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驗收組評審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縣衛生健康局 縣商務局 縣公安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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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否決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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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黨政領導幹部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食品安全責任製規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
資料審查 黨政領導訪談 |
縣政府食藥安辦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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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三年內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評價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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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三年內發生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非法添加、校園食品安全等事件,引發廣泛關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
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會同相關部門評價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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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未達到80分。 |
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測評 |
縣政府食藥安辦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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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食品評價性抽檢合格率未達到98%。 |
根據相關部門掌握情況進行評價 |
縣市場監管局 縣農業農村局 縣發展改革局 |
縣政府食藥安委各成員單位 |
備注:
1.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組織製定《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以下簡稱《評價細則》),用於開展2021年國家食品安全示範城市的評價驗收和複審,包括但不限於《評價細則》所列評價內容。其中,需資料審查的評價內容,要嚴格按照中央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有關要求,精簡精準提供材料。
2.《評價細則》所稱食品安全包含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所稱食品安全監管包含食品生產、食品經營、食品抽檢和執法稽查等相關工作。
3.《評價細則》中涉及百分比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4.規模以上企業和單位:按照統計學口徑,目前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單位),年銷售額在2000萬及以上的食品經營企業(單位)。
5.大型食品生產企業:按照統計學口徑,目前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4億元及以上的食品生產企業(單位)。
6.食品安全監管專業化“專業”統計口徑:食品科學與工程、農產品貯藏與加工、食品工藝、烹飪與營養、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和檢驗(檢測)、乳品工程、糧食工程、釀酒工程、葡萄與葡萄酒工程、食品加工技術、食品貯運與營銷、糧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水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化學類、材料類、園林類、畜牧類、預防醫學、勞動衛生、環境衛生、衛生檢驗、法律、藥學類、生物工程類等,或從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5年以上。
編輯:楊秀攀
統籌:張強
編審:魏成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