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公司、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組織農村勞動力跨省務工,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及以上的,按1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公司、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組織三類人員(脫貧人口、農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遷人口)跨省就業,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及以上的,按5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
文件依據:①《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貴州省農村勞動力跨省就業一次性交通補貼和一次性跟蹤服務補貼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86號)。②《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六部門關於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築人社通﹝2021﹞67號)。③《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貴州省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61號)。
申報條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公司、勞務合作社、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組織農村勞動力、三類人員跨省就業,協助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及以上。
申報流程:由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注冊地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補貼申請表、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個人身份證明(政府部門間內部核驗)、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複印件、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明細賬單(市內就業的不再提供,調整為人社部門內部核查)等。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