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凡我市農村戶籍人員,外出務工後返回我市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可按3000元/人的標準發放一次性補助。
文件依據:《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貴陽市農民工返鄉創業專項幫扶資金使用及管理的通知(暫行)》的通知》(築人社通〔2015〕116號)
申報條件:①凡貴陽市農村戶籍外出務工後返鄉創業的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向戶口所在地鄉(鎮)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②申領人員須年滿 16 周歲、女在 55 周歲以下、男在 60 周歲以下;③申領人員有正在實施的具有一定規模的創業項目(種植養殖業初次投入資金需在 2 萬元以上);④同一申領人或同一項目隻能申報一次,不能重複申領。
申報流程:1.符合條件的貴陽戶籍返鄉創業農民工提出申請後,由鄉(鎮)經辦機構審核申報資料並實地核實,填寫《農民返鄉創業一次性補助申領入戶調查表》,核實情況經公示無異議的報區(市、縣)就業服務機構;2.區(市、縣)就業服務機構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采取電話調查或留存影像資料等多樣化的形式進行100%核實,其中實地核實比例不得低於 20%。審核後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召開聯席會議進行審定,審定通過報市級就業服務機構;3.市級就業服務機構對申報項目按 20%的比例進行電話抽查,抽查結束後將檢查情況彙報和申報花名冊報市促創聯席會議審定。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