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對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並且未享受場租賃費用減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複員退伍軍人給予每月500元場租補貼,對實際月租金低於5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文件依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於印發<貴陽市自主創業補貼和創業場所租賃補貼申領暫行辦法>的通知》(築人社通﹝2020﹞9號)
申報條件: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並且未享受場租賃費用減免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複員退伍軍人。
申報流程:①街道(鄉鎮)人社服務機構受理申請並進行初審,審核申請資料和實地核實經營狀況;②對初審通過的提交區(市、縣)就業服務機構複審;③對複審通過的,按程序提交聯席會議審批;④審批合格的由區(市、縣)就業服務機構進行發放。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