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支持符合條件的孵化企業積極申報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補助。
文件依據:①《關於加強我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的指導意見》(黔人社廳通〔2014〕250號);②《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黔財社〔2019〕119號)
申報條件:①經批準設立或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②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規章製度,有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為進入園區的創業實體提供創業谘詢、創業項目推介、創業培訓、創業融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綜合服務;③申報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場地麵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一次性接納創業主體不少於40家;④建立完善的創業孵化台賬和政策落實台賬,全麵落實創業擔保貸款、社會保險、勞動用工、稅費減免等創業扶持政策;⑤創業孵化基地有很好發展前景,具有連續滾動的孵化功能,成功率不低於35%。
申報流程:①申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推薦符合條件的候選單位,候選單位填寫《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推薦申報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填寫推薦意見後,報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②初審。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組織人員對上報的創業孵化基地進行初審,提出審核意見上報省廳;③複審。省廳根據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上報的初審結果,成立核查工作組通過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複審;④公示、認定。經複審符合條件的,在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並授予標牌。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