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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貴安人才生活津貼發放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

  為重點產業企業新引進、經認定取得“貴陽人才服務綠卡”、年度登記合格的人才發放人才生活津貼,標準為:A類綠卡持有人才1萬元/月,B類綠卡持有人才6000元/月,C類綠卡持有人才4000元/月,D類綠卡持有人才3000元/月,E類綠卡持有人才1200元/月,F類綠卡持有人才800元/月。連續發放時間不超過3年。

  文件依據:《貴陽貴安人才“強省會”行動若幹政策措施》(築黨發〔2021〕9號)

  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持“貴陽人才服務綠卡”且完成正常年度登記。申請人為企業工作人員的,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申請人屬於自主創業的,應在持續經營期;申請人為柔性引才的,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工作協議,且每年在貴陽貴安工作時間不少於3個月。

  企業申報人才生活津貼前,須在企業內部公示3個工作日以上。

  申報材料:

  (一)《貴陽貴安人才生活津貼申報表》;

  (二)申請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工作協議;

  (三)企業內部公示記錄及公示情況說明。

  申報流程:

  生活津貼申報由用人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一)申報。企業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在貴陽貴安一站式人才網上辦事平台(#)申報。

  (二)初審。企業主管部門、貴安新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才工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資料進行初審核實並提出建議意見,報市人才服務中心。

  (三)複核。市人才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複核,確定擬補貼建議對象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四)審核。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研究審核,確定擬補貼對象。

  (五)公示。擬補貼對象名單在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兌現。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服務中心按程序將資金統一撥付至企業賬戶。貴安新區自行兌現。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