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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試行)

  政策內容:

  建立《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目錄》(以下簡稱《目錄》),設6個認定類別,分別為:國際頂尖人才(A)、國家級領軍人才(B)、省部級領軍人才(C)、市級領軍人才(D)、市級優秀人才(E)、市級產業人才(F)。經認定的人才,按程序發放“貴陽人才服務綠卡”,持卡享受相應優惠政策,政策待遇按就高原則享受。

  文件依據:《貴陽貴安人才“強省會”行動若幹政策措施》(築黨發〔2021〕9號)

  申報條件:

  (一)在貴陽市、貴安新區企事業單位(含非公有製企業、有經濟貢獻的央屬省屬企業)全職工作或自主創業的人才。

  (二)每年在貴陽貴安工作時間不少於3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符合D類及以上條件的,可申請認定。

  (三)對意向來築全職就業或創業的人才,可參照本辦法申請認定,引進後直接兌現相應待遇。

  申報流程:

  1.申報。填寫《貴陽貴安人才分類認定申報表》,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用人單位核實後歸口報市級主管部門、貴安新區組織人事部或所在區(市、縣、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門,經複核提出初步意見後通過貴陽貴安一站式人才網上辦事平台(#)申報。

  2.審核。市人才服務中心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核實人才資格等信息。對符合《目錄》中已明確認定條件的人才,直接確定為擬認定人選;對《目錄》中需要認定確認業績貢獻的人才,經人才認定聯席會評審後,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確定擬認定人選名單。

  3.公示。擬認定人選名單在媒體或部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

  4.認定及入庫。經公示無異議的人選,錄入人才庫,發放“貴陽人才服務綠卡”,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