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自2023年5月1日起,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單位繳費0.7%,個人繳費0.3%)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4年底。
文件依據:《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貴州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貴州省稅務局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申報條件:個人無需申請即可享受
申報流程:個人無需申請即可享受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