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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陽貴安新引進人才貢獻獎勵實施細則

政策內容:重點產業企業新引進的年薪(稅前)超過50萬元並簽訂5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企業高管、核心人才,按其工資性個人所得稅的地方分成部分,用於其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貢獻的獎勵,前3年按 100%給予獎勵,之後2年減半獎勵。

文件依據:《貴陽貴安人才“強省會”行動若幹政策措施》(築黨發〔2021〕9號)

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主營業務屬於《貴陽貴安重點發展產業目錄》,同時在貴陽貴安區域範圍內登記注冊(含在貴陽貴安年納稅額100萬元以上的央屬、省屬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在貴陽貴安納稅和繳納社會保險。

申報人才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首次引進到貴陽貴安工作,與申報企業訂立5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二)個人年度工資性收入(稅前)超過50萬元。

申報材料:

(一)《貴陽貴安新引進人才貢獻獎勵申請表》;

(二)申報企業與人才簽訂的勞動合同;

(三)申報企業向人才發放工資的轉賬記錄及其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材料(不含股權轉讓、股權分紅、成果轉讓等收入)。

申報流程:

人才貢獻獎勵申報由企業單位集中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一)市屬國有企業申報流程

1.申報。企業於每年3月前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向貴陽貴安一站式人才網上辦事平台(#)申報。

2.審核。市人才服務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對資料進行初審核實並提出建議意見,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確定擬補貼名單。

3.公示。擬補貼名單在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4.兌現。公示無異議的,由市人才服務中心按程序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人才本人銀行賬戶。

(二)其他企業申報流程

1.申報。企業(央企、省屬企業、區屬國有企業、非公企業)於每年3月前按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向企業注冊地所在的貴安新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才服務窗口報送有關申報資料。

2.初審。貴安新區、各區(市、縣、開發區)人才服務窗口部門對資料進行初審並提出建議意見。

3.審核。各區(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貴安新區、開發區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確定擬發放名單。

4.公示。將擬發放名單在媒體或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兌現。公示無異議的,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人才本人銀行賬戶。

編輯:毛玉丹

統籌:汪東偉

編審:幹江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