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市場監管係統聚焦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持續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了一批知識產權違法案件,有效營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現將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塗某某幫助他人實施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2023年12月26ri,baiyunqushichangjianduguanlijugenjujianchajiguanjianyi,duidangshirentumoumoushexianbangzhutarenshishiqinfanzhuceshangbiaozhuanyongquandeweifaxingweijinxingtiaozha。jingzha,dangshirenyu2023年3月11日協助他人銷售“習酒窖藏1988”共計100件,貨值金額150000元。經貴州習酒股份有限公司鑒定,上述白酒係假冒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鑒於當事人未參與商議、未獲利,且侵權商品未實際流通,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4年2月19日,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開陽縣某百貨超市銷售假冒專利商品案。2024年2月2日,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開陽縣某百貨超市開展執法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康健J時代R KJ-7102”電源線插頭本體上寫有“專利產品”字樣,但實際並未取得專利,屬假冒專利產品。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的電源線插頭,貨值金額45元,違法所得12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因當事人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4年4月17日,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2元、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3.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某便民百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和假冒專利產品案。2023年11月18日,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某便民百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1台燃氣灶具(佛山蘇佰爾燃氣灶具電器廠)無熄火保護裝置,貨值金額80元,無違法所得;銷售的猛火爐(奔廚®)標注有“專利產品 侵權必究”“ZL201430070908.0”字樣,該專利已於2018年4月6日被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部門終止。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的猛火爐,貨值金額140元,違法所得1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的規定。因當事人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3年12月29日,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涉案燃氣灶具1台、沒收違法所得140元、罰款330元的行政處罰。
4.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貴州某科技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2023年6月9ri,kaiyangxianshichangjianduguanlijugenjugonganjiguanxiezhahan,duidangshirenguizhoumoukejiyouxiangongsishexianxiaoshouqinquanjiamaofamendeweifaxingweijinxingtiaozha。jingxianchangqingdian,gongfaxiandangshirenxiaoshoudejiashidiefa、電動對夾式蝶閥等閥門類產品278台(個/件),標(biao)稱(cheng)生(sheng)產(chan)廠(chang)家(jia)為(wei)哈(ha)電(dian)集(ji)團(tuan)哈(ha)爾(er)濱(bin)電(dian)站(zhan)閥(fa)門(men)有(you)限(xian)公(gong)司(si)。經(jing)廠(chang)家(jia)鑒(jian)定(ding),上(shang)述(shu)閥(fa)門(men)類(lei)產(chan)品(pin)除(chu)個(ge)別(bie)無(wu)法(fa)鑒(jian)定(ding)外(wai),其(qi)餘(yu)產(chan)品(pin)並(bing)非(fei)哈(ha)電(dian)集(ji)團(tuan)哈(ha)爾(er)濱(bin)電(dian)站(zhan)閥(fa)門(men)公(gong)司(si)生(sheng)產(chan),係(xi)侵(qin)犯(fan)注(zhu)冊(ce)商(shang)標(biao)專(zhuan)用(yong)權(quan)的(de)商(shang)品(pin)。經(jing)查(zha),當(dang)事(shi)人(ren)共(gong)銷(xiao)售(shou)上(shang)述(shu)產(chan)品(pin)359台(個/件),貨值金額9374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貨值金額巨大,當事人涉嫌刑事犯罪,2023年9月9日,開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查辦。
5.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貴陽市經濟開發區某鞋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2023年3月1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貴陽市經濟開發區某鞋店進行檢查,當事人正在展示銷售的OUSESHI(中文名:歐瑟士)運動鞋,使用的商標與第5875801號、第5875805號注冊商標圖案和線條近似,但無法提供商標注冊證明文件。經查,當事人銷售的OUSESHI運動鞋係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案運動鞋758雙(已售出24雙),貨值金額75042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當事人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3年12月6日,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侵權運動鞋734雙、罰款75042元的行政處罰。
6.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白雲區某日用品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2023年10月12日,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投訴,對當事人白雲區某日用品經營部進行檢查,在當事人庫房內待售的256桶“立白”洗潔精(規格為2kg/桶)。經廣州立白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鑒定,上述洗潔精並非其生產及委托加工生產,係侵犯“立白”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涉案洗潔精256桶(未售出),貨值金額3456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當事人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4年1月11日,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侵權洗潔精256桶、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7.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花溪某汽配經營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案。2023年10月20日,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對當事人花溪某汽配經營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貨架上和庫房內擺放有標示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的火花塞、刹車感應線、點火線圈等汽車配件,但無法提供商品合法來源。經寶馬(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鑒定,上述汽車配件係侵犯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當事人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汽車配件,貨值金額18740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因當事人符合從輕處罰的情形,2024年3月27日,花溪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作出沒收侵權汽車配件、罰款18000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楊秀攀
統籌:黃秋月
編審:張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