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貴陽出台最新舉措!
發布時間:2026-03-26 01:52:07 來源:知知貴陽
7月18日,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發布《進一步促進貴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分為發放消費券補貼、鼓勵商品住房“以舊換新”、調整優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公積金貸款支持、全麵推行“帶押過戶”、強化優質教育資源配置、豐富多元化產品供給、推進存量商品房去化、推進項目風險化解、推進存量土地去化、落實“白名單”政策、降低企業開發成本等十二個方麵,共二十條措施。具體如下: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6部門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貴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市各直屬事業單位,市管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強化“人、房、地、錢”要素聯動,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政府批準同意,現將《進一步促進貴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執行。
2024年7月1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進一步促進貴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重大決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部署要求,鞏固房地產市場企穩回升態勢,促進貴陽貴安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特製定本措施。
一、發放購房消費券
1.對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新建商品住宅,並於2025年3月31日前繳納契稅的居民家庭,購房人持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契稅完稅憑證到屬地政府(管委會)指定單位申領消費券。各區(市、縣)、開發區按照實際繳納契稅的50%為標準發放消費券。消費券可定向用於家具廚衛、家電、家裝以及商場超市等消費支出。
二、鼓勵商品住房“以舊換新”
2.搭建“以舊換新”活動平台,鼓勵多方主體開展三方聯動式、直接收購式“以舊換新”活動,行政主管部門為“以舊換新”提供便捷服務支持。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參與“以舊換新”的置換群體予以一定的購房優惠。
三、調整優化住房信貸政策
3.執行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政策,首套、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分別調整為不低於15%、25%。
四、加強公積金貸款支持
4.對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35%和2.85%,第二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別調整為2.775%和3.325%;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新房、二手房首付款;支持住房公積金“既提又貸”;取消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間間隔限製;支持靈活就業人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靈活就業人員在補繳6個月公積金後即可申請貸款;階段性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五、全麵推行“帶押過戶”
5.為已抵押的二手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提供便捷服務。支持跨銀行辦理“帶押過戶”,探索“帶押過戶”業務全流程線上審批。
六、強化優質教育資源配置
6.鼓gu勵li企qi業ye配pei建jian學xue校xiao並bing引yin入ru優you質zhi教jiao育yu資zi源yuan。配pei建jian的de學xue前qian和he義yi務wu教jiao育yu學xue校xiao總zong學xue位wei數shu超chao出chu項xiang目mu自zi身shen需xu求qiu的de,超chao配pei的de學xue位wei與yu屬shu地di協xie商shang後hou可ke抵di扣kou相xiang應ying的de學xue前qian和he義yi務wu教jiao育yu階jie段duan以yi資zi代dai建jian費fei,衝chong抵di完wan畢bi仍reng有you富fu餘yu學xue位wei的de,與yu屬shu地di協xie商shang處chu置zhi。新xin建jian項xiang目mu在zai預yu售shou前qian,由you屬shu地di明ming確que配pei套tao學xue校xiao。
七、豐富多元化產品供給
7.支持第四代住宅、避暑旅居、康養地產等改善性住房發展。對兩層及以上通高的陽台不計入容積率。在景觀、區位條件較好的城市郊區,住宅項目容積率可低於1.0;在交通、配套條件較好的區域,住宅項目建築密度可高於43%。對高運量公交站點周邊800米內新建商住項目,公益性公建配套設施麵積不計入容積率,車位可按住宅0.7個/戶、商業1個/300平方米設置。
八、推進存量商品房去化
8.鼓勵按照“以需定購”原則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大力推行“房票”安置,加快推進未建成交付安置房清零。
9.支持非住宅存量用房,以棟或相對獨立部分為單位,向屬地政府申請改造為酒店式寫字樓、酒店式公寓等新興業態。
10.鼓勵利用存量商業、辦公用房發展科研、養老、文化等產業,可享受在5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過渡期滿依法按新用途辦理用地手續。
11.支持企業購買存量公寓作為保障性住房。
九、推進項目風險化解
12.通過公益性公建配套設施不計容、取消保障性住房配建等措施,“一項目一策”推進風險化解。屬地政府對項目資金進行全額監管、封閉運行,確保完成項目建設,維護業主合法權益。
十、推進存量土地去化
13.支持2023年8月3日(ri)前(qian)簽(qian)訂(ding)土(tu)地(di)出(chu)讓(rang)合(he)同(tong)尚(shang)未(wei)開(kai)工(gong)建(jian)設(she)的(de)非(fei)住(zhu)宅(zhai)商(shang)品(pin)房(fang)項(xiang)目(mu)依(yi)法(fa)申(shen)請(qing)調(tiao)整(zheng)使(shi)用(yong)性(xing)質(zhi)。執(zhi)行(xing)國(guo)有(you)建(jian)設(she)用(yong)地(di)使(shi)用(yong)權(quan)預(yu)告(gao)登(deng)記(ji)轉(zhuan)讓(rang)製(zhi)度(du)。建(jian)立(li)城(cheng)市(shi)協(xie)調(tiao)工(gong)作(zuo)機(ji)製(zhi),化(hua)解(jie)土(tu)地(di)出(chu)讓(rang)合(he)同(tong)矛(mao)盾(dun)糾(jiu)紛(fen)。支(zhi)持(chi)按(an)土(tu)地(di)出(chu)讓(rang)價(jia)款(kuan)繳(jiao)納(na)比(bi)例(li)分(fen)割(ge)辦(ban)理(li)相(xiang)關(guan)手(shou)續(xu)。支(zhi)持(chi)通(tong)過(guo)依(yi)法(fa)簽(qian)訂(ding)補(bu)充(chong)協(xie)議(yi)引(yin)入(ru)合(he)作(zuo)方(fang)。
十一、落實“白名單”政策
14.對滿足國家部委相關要求的“白名單”項目,協調商業銀行優化貸款審批和發放流程;適時動態調整“白名單”項xiang目mu商shang品pin房fang預yu售shou申shen報bao價jia格ge,精jing準zhun實shi施shi預yu售shou資zi金jin監jian管guan,合he理li確que定ding重zhong點dian資zi金jin監jian管guan額e度du,優you化hua預yu售shou監jian管guan資zi金jin支zhi用yong範fan圍wei,促cu進jin金jin融rong與yu房fang地di產chan良liang性xing循xun環huan。
十二、降低企業開發成本
15.對dui本ben文wen件jian試shi行xing期qi內nei簽qian訂ding國guo有you土tu地di出chu讓rang合he同tong的de新xin建jian商shang住zhu項xiang目mu,取qu消xiao配pei建jian公gong租zu房fang保bao租zu房fang要yao求qiu,新xin開kai工gong項xiang目mu,延yan期qi一yi年nian繳jiao納na城cheng市shi基ji礎chu設she施shi配pei套tao費fei,對dui未wei納na入ru土tu地di出chu讓rang價jia款kuan的de教jiao育yu配pei套tao設she施shi“以資代建”資金允許延期一年繳納。
16.對《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實施方案的通知》(築府辦發〔2022〕17 號)涉及裝配式建築比例要求暫緩執行,本政策有效期內裝配式建築比例按40%執行,裝配式建築樓棟外牆建築麵積可不計入成交地塊容積率核算,按實施裝配式建築樓棟規劃地上建築麵積的3%給予獎勵,單宗地塊最多不超過5000平方米,獎勵建築麵積原則上隻能在該地塊裝配式建築樓棟使用。
17.調整軌道交通建設專項資金計提標準,各區及開發區按土地使用權出讓麵積675元/平方米計提,清鎮市按土地使用權出讓麵積337元/平方米計提,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執行原計提標準。
18.對適用於2023年12月發布的《貴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新建商住項目,教育配套采取“以資代建”方式的,按戶均人口2.7計算“以資代建”費用。
19.對發改備案建設規模40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區項目,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20.對需要配建學校、道路等設施的商住項目,將配建要求作為出讓條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在辦理相關證照中予以備注。
本(ben)文(wen)件(jian)自(zi)發(fa)布(bu)之(zhi)日(ri)起(qi)試(shi)行(xing),有(you)效(xiao)期(qi)一(yi)年(nian)。個(ge)人(ren)住(zhu)房(fang)信(xin)貸(dai)政(zheng)策(ce)及(ji)公(gong)積(ji)金(jin)政(zheng)策(ce)適(shi)用(yong)時(shi)限(xian)以(yi)相(xiang)關(guan)部(bu)門(men)出(chu)台(tai)的(de)文(wen)件(jian)為(wei)準(zhun)。其(qi)他(ta)已(yi)出(chu)台(tai)文(wen)件(jian)內(nei)容(rong)與(yu)本(ben)文(wen)件(jian)不(bu)一(yi)致(zhi)的(de),以(yi)本(ben)文(wen)件(jian)為(wei)準(z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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